简介
《若彼时灿烂》这书,讲的就是个大学初恋的事儿。不过主角俩那折腾劲儿,啧啧,比现在网上那些小年轻还上头。后来嘛,兜兜转转,还真能重逢,那感觉……怎么说呢,挺唏嘘的。作者文笔还行,挺接地气的,看的时候肯定得捋一捋,挺解气的。
第一章 那年夏天
王筝第一次见到林枫,是在图书馆三楼靠窗的位置。那天太阳毒得很,知了在窗外扯着嗓子叫,图书馆里头却凉快,只有空调嗡嗡地响。王筝抱着本厚厚的《百年孤独》,正对着一排排书架发愁该看哪儿,就听见旁边有人轻轻“呵”了一声。
她循声看过去,是个男生,穿着简单的白衬衫,领口微微敞开,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,但眼睛亮得很。他正低头看书,手里的笔在笔记本上划拉着,突然停笔,抬手揉了揉眼睛,تبur做势要站起来伸个懒腰。
王筝看他站起来的动作,忽然有点注意到他脖子上那颗小小的痣,在阳光下有点发白。男生也正低头,视线不经意间扫过来,跟王筝四目相交,男生眼睛特别,黑得像浸了水的墨,嘴角弯了一下,有点礼貌的笑,但没说话,又低头继续看书了。
王筝心头发虚,脸有点热,赶紧低下头,假装还在找书。她觉得那男生看人的眼神挺有意思,像是在看穿了什么,又像什么都没发生。后来她才知道,他就是林枫,摄影系大三的学神,以不苟言笑出名,但长相顶着一张能打的好皮相。
再后来,两人就混熟了。大约是因为王筝这人平时大大咧咧,做事又有点冲,跟林枫这冷面书生一对比,反而显得挺协调。一起去食堂吃饭,王筝永远都能抢到靠窗的位置,然后兴致勃勃地跟林枫讨论今天食堂的番茄炒蛋怎么样。林枫一般只应“嗯”或者“还行”,但偶尔会伸手把王筝不小心掉到桌子下的醋瓶子朝自己这边推一推。
王筝觉得这男生虽然闷,但关键时候还挺靠谱。比如有次图书馆闭馆了,她抱着一摞书赶不过去,急得快哭了,林枫是从隔壁教室出来的,直接把书包甩到一边,弯腰一把抢过她的书,三两下塞进自己包里,说:“我送你回宿舍。”
王筝后来才知道,林枫家境普通,但摄影技术顶尖,经常有机会去各地采风,人缘也好,就是不怎么爱说话。可每次王筝跟他出去,好像都过得特别有意思。一起去海边,王筝非要林枫教她拍照,结果把自己晒得黑乎乎的,林枫一边数落她笨,一边帮她拍;一起去爬山,王筝气喘吁吁地坐在山脚下等林枫,看着林枫一个人在山路上慢慢往上爬,山顶的风吹乱了他的头发,那一刻王筝觉得,这个男生真是有点酷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