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兄弟们,这本书是真的带劲。咱的主角重生洪荒,直接变身了一头狼。这年头狼生也不好过啊,他得捯饬捯饬自己,不然天天被人砍。不过咱主角可不是吃素的,什么妖族、人族,通通给我放肆点!他这一路升级打怪,那叫一个酣畅淋漓。
第四章 吞噬混沌
林风这狼崽子缩在柴房角落,脑瓜子嗡嗡的。身底下是硬邦邦的草料,夹杂着干猪粪,气味儿冲得人想反胃。他记得前一刻还在阴沟边 Refer to 醉得一塌糊涂,怎么眨眼就到了这儿?阴沟旁边那家小酒馆,老板娘还挺俊,可惜他钱没带够,只能对着劣质劣质的酒咂咂嘴。现在想想,那酒喝下去,估计就是这次重生吧?
他挣扎着爬起来,浑身又酸又麻,像被钝刀子抽了个遍。前世的记忆哗啦啦涌过来——林风,二十一世纪普通青年,打架斗殴惯犯,最后一次大概是在工地喝醉,从脚手架上掉下来,摔成植物人。没想到老天爷看他可怜,直接给他来个穿越套餐,还顺赠了具狼身。这狼身吧,毛色灰扑扑的,还有几道浅伤,一看就不是善茬。
“得想办法离开这儿。”林风舔了舔干裂的嘴唇。柴房门窗都是木头的,外面时不时传来脚步声,还有粗口。他属于那种被看见就浑身不自在的类型,赶紧往角落里缩了缩。
突然,肚子叫得欢。他摸了摸肋下,空空如也。前世他虽然是社会闲散,但也知道饿了要吃饭,困了要睡觉。这狼身饿起来,那滋味简直了——胃里火烧火燎,牙齿咯咯直响,恨不得把旁边耗子都咬两口。
就在这时,他鼻尖动了动,一股奇异的香味飘了进来。不是猪粪味,也不是霉味,而是一种……混沌初开般的味道?林风好奇,顺着香味摸去,发现是柴房门缝底下,塞进来一根肉骨头!
肉骨头不大,但泛着油光,还冒着热气。林风舔了舔口水,眼睛都亮了。他前世饿过几天肚子,那滋味比杀他爹还难受。现在,这肉骨头简直是绝世美味!
他小心翼翼地凑到门缝,用爪子扒拉了一下,肉骨头晃晃悠悠地掉了出来。林风叼着肉骨头,找了个阴凉的角落,咔嚓咔嚓啃起来。肉骨头味道鲜美,肉质紧实,每一口都让他浑身舒畅。这哪是肉骨头,简直是天降神物!
吃饱了,林风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。他甩了甩爪子,冲动地想找个地方撒尿。狼的本能告诉他,要标记地盘。他跑到柴房外面,学着狼叫了几声,还撒了一大泡尿。
就在这时,天空突然暗了下来,一片混沌之气笼罩了整个世界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