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彼时烟火灿烂》这书,写的就是我和阿哲那点事儿。大学时候的出租屋,外卖冷淡面的味道,下雨天挤在公交车上窸窸窣窣的头发,他总说我的鼻毛黑得像钢笔。简单得很,可一想起那些晚自习后空荡荡的操场,就挺心酸。
第二章 不期而遇
空调嗡嗡叫,把我晒得有点昏。我烦躁地扒拉了两下鼠标,屏幕上的字扭曲成一片。这破网站,改了三天,客户还是不满意。/[email protected] 那邮件发了快十遍了。我盯着邮箱图标,手指悬在键盘上。
“阿哲,你说这活儿什么时候能干完?”
我扭头,他靠在门框上,手里还拿着半截冰镇的可乐。阿哲真人比照片好看,眉眼间那种跳脱的笑意,配上他总是穿的白衬衫,让人看着就心里一松。他闻言,朝我走近两步,把可乐放在桌上。
“急什么,不就改个版?”他坐下,顺手拿起可乐灌了一口,腮帮子鼓鼓的,“我瞅瞅。”
没等我答应,他已经凑到屏幕前,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敲起来。他的手指修长,动作又快又稳,跟我的手形成鲜明对比。我那手,快则快,总是容易出错。有时候键敲得急了,连 Caps Lock 都忘了关,打出来的全是大写字母,看着就蠢。
“这行代码有问题。”阿哲头也不抬,直接用红色标注出来,“你看这句,逻辑错了。”
我凑过去看,果然,一行简单的 if 语句,被他用红色画得像犯罪现场。他一边指一边说:“这里应该先判断用户权限,你没判断就直接查数据库了,效率低还容易出错。”
阿哲学计算机系的,脑子转得比我快。以前我在学校,很多编程作业都是他帮忙完成的。那时候我们还住一个宿舍,我打游戏,他啃书本。宿舍楼下的小卖部阿姨都说,我们俩一是蔫儿坏,一是闷儿坏,可偏偏凑一块儿,还能玩得挺好。
“行行行,你厉害。”我把椅子往后一拉,起身在旁边的水槽边洗手。水龙头哗哗响,哗哗的,吵得人脑子清醒一点。这是我唯一不怕老板催,不怕 bug 的时候。
回来时,阿哲已经敲完了一个模块。他敲得专注时,侧脸的线条特别清晰,鼻梁高挺,下颌线紧绷,那股认真劲儿,像是要把全世界都按着他的思路改掉。
“还有三处。”他头也不回地说。
“哪三处?”我忍不住问。
他抬头,视线穿过屏幕上的代码落在我脸上。我盯着他眼睛,那里面亮晶晶的,像撒了一把星子。他忽然笑了笑,嘴角弯弯的,“走,我带你去食堂,吃完饭再弄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