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话说这纪元末年,天塌地陷,怪物横行。不过咱主角倒好,捡了个金手指,能收编丧尸当小弟。你别看他小人物一个,可心眼活络,拳头硬朗。怎么?想当个有头有脸的大佬?来来来, Interest 现实点,咱先从镇上那帮地痞破事说起。
小说内容
阳光刚爬上东边的屋檐,林凡就推开烟草铺子吱呀作响的木门,一股混杂着香料和劣质烟草的味儿就灌得人头晕。他抓起桌上的半截烟,用指头捻灭在门口的泥地里,眉头皱得跟便秘似的。
“一大早的,里头还有生意?”他嘟囔着,卷起袖子,袖口露出根锈迹斑斑的钢丝拧成的指环。这玩意儿是他从一个死掉的哥布林手里“借”来的,据说能勉强挡挡怪物撕咬。
铺子里果然堆着个十岁左右的小丫头,正缩在角落里啃红薯。见林凡进来,她吓得手里的红薯掉了,小脸煞白煞白的。
林凡“啧”了一声,弯腰捡起红薯,顺手擦了擦上面的泥,递过去:“吃吧。”
小丫头怯怯地接过,小声说:“谢谢大哥。”
“谢啥,”林凡往柜台后面一靠,从柜台底下摸出个皱巴巴的馒头,“以后镇上见着,机灵点。敢惹事,告诉我。”
小丫头眼睛一亮,连忙点头如捣蒜。林凡估摸着她是昨儿夜里镇口那段废弃公路的事故品,被自己捡回来的。这年头,能捡个活口,比捡个整尸强。
“说正事,”林凡把那馒头往她面前一扔,指了指墙角蹲着的三个身影,“那仨,你瞅瞅,像不像昨天镇口酒馆那帮地痞?”
小丫头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,脸又是一白。墙角那三个歪脖子,正蹲着抽烟,其中一个手里还攥着个人形骸骨。那骸骨看起来像是被啃剩下的,脸上还带着惊恐的表情。
林凡冷笑一声,踹了脚旁边的水缸:“滚蛋。”
三个歪脖子立马站了起来,其中一个斜眼瞥了林凡,咧着嘴:“哟,老板,还在这儿呢?怎么,昨儿晚上没喝够?”
林凡把柜台上的烟草往他们面前一拍:“昨儿晚上,是你们动的手吧?那姑娘,我看着顺眼,就想认个干爹。”他指了指角落里啃红薯的小丫头。
那三个歪脖子对视一眼,脸上露出咬牙切齿的表情。其中一个突然凑到林凡面前,唾沫星子差点喷到他脸上:“大哥,您这话说的,咱们是混黑道的,可不是来认爹的。不过嘛,您要是真想认,也不是不行……”
林凡不耐烦地摆摆手:“少废话。钱呢?昨天那姑娘身上就摸出半块干粮,够买三斤酒,还是不够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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